泸定

县名。藏语称“佳桑”,意为“铁桥”。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大渡河沿岸。五代孟蜀时,置碉门、黎、雅、长河西、鱼通、宁远六军安抚司。宋因之,隶雅州。元置六安抚司,属吐蕃等处宣慰司鱼通万户府。后改六番招讨。明置宣慰司,隶朵甘都司,是川边重镇。清为沈边、冷边、咱里三土司地。初设泸定桥巡检,隶打箭炉厅。宣统三年(1911),改土归流,设委员,为川康重镇。民国二年(1913),改委员设县。县城西有铁索桥,1935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中,曾夺此桥。川藏公路通过其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