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宀”是个部首字。是远古人类简易居所的形状,后作为屋室的专 用部首,不单独成字。《说文》: “宀,交覆深屋也。” 甲骨文、金文(部 首)写作 “、 、 ” 。 确像上为尖顶, 左右是墙的屋室形。 小篆写作 “” , 开始向字符发展, 已不如甲、 金文象形。 作为部首, 凡由 “宀” 组合的字一般均与房屋有关。 如加表示康乐的 “康”成“㝩” , 表示屋宇宽 阔; 加 “肖”成“宵” ,指夜晚黑暗。《说文》: “宵,夜也。从宀,宀下 冥也。宵声。 ”金文、小篆写作“、 ” 。 上边是表示房屋的 “宀” (读 mián ); 下边是由 “小、月”组成的 “肖” 。在这里不仅是声符表示读音; 也指(屋内)进入的月光比外边小(少)而显得不明亮。
注: 甲骨文 “” 字也表示草庐。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