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 耏,耐

读音:ér
甲骨文1;甲骨文2;金文1;金文2;金文3;石鼓文;小篆而;小篆耏;小篆耐三体石经汉帛书隶书

”指面颊的须毛。《说文》 : “而,颊毛也。” 甲骨文、金文、 石鼓文、小篆,甚至《石经》 、帛书、隶书等均为颊毛的象形字,分别写 作“” 。字形略异, 是千年演变 的必然,结构基本相同或近似。上边的横划表示面颊的下弧线; 下边的四 竖划是须毛下垂的形状。尤其是甲骨文2,将须毛置于 “” 下,字形字义 十分明确。

与“”相连的有“” (耐)字。是古代一种比较轻的刑罚。将人的须 毛(胡须)割去。小篆写作“” (耏)或“” (耐)。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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