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本义是女子出嫁到男人家。《说文》: “婚,妇家也。礼: 娶妇 以昏时。”古时女子出嫁要在黄昏时候进行,是远古抢婚的遗风。因昏夜光线 不明, 要靠耳听动静, 故甲骨文借“闻”作“婚”字, 写作“” , 象一人手 捂侧耳, 仔细谛听的形状。 金文字形变化较大, 写作“、、、 ” 。 除保留了 “耳”形外,增加了 “爵” 和“女” 的字符,用(爵)酒器和 “女” (人)强化婚义。 后期金文写作 “” 。 用 “昏” 作声符, 用 “攴” (读 pū,手持器械形)作形符,准确地反映了抢婚的要素。小篆规范笔画后写作 “” 。 隶书据此写作 “” 。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