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 字早期在甲骨文、 金文中与 “白”是同一字, 写作 “、 、、”。因“白”有“拇指说” (参看“白”字释文)借指排行老大,长 者。后为避免与 “白”混淆,古玺文另加一“亻” (人)字,表示 “伯”是指 人。小篆随古玺文结构写作“” 。 《说文》: “伯, 长也。从亻(人)白 声。” 由此成为形声字。
注: 《三体石经》虽晚于小篆, 但在古文栏中仍写作“” (白)。 可 见以 “白”代“伯”用时很长。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