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本是用戈将物分开。《说文》: “必,分极也。”金文、古玺文、 小篆分别写作“、、、、 ” , 正象用“戈”或“弋” (初为木 橛)将物呈八字形分开的形状。隶书(秦简、《孔彪碑》等)将“必”写作 “、 ” , 成为今文。
“必”字后来除引申肯定,必须外,多用于声符。如“必”字加 “邑”成 “邲” ,加 “水”成“泌” ,加 “比”成“毖” ,加 “木”成 “柲” 。
“柲” 是兵器或农具的柄和鑚(末端的锐部) 。《说文》 : “柲,攒 (鑚)也。 ” “柲” 字甲骨文写作 “” , 象一柄无刃有鑚的杆柄, 是象 形字。 小篆写作 “” , 用 “必”作声符, 成为从 “” (木) , “” (必)声的形声字。 隶书将“柲”写作“” , 成为今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