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訶,诃,歌,謌

读音:kě
甲骨文1;甲骨文2;甲骨文3;金文1;金文2;金文3;金文歌;金文歌;金文诃;侯马盟书;石鼓文;小篆可;小篆诃;小篆歌;小篆謌;隶书

”是表示允许,能够。《说文》: “可,肯也。从口、丂。丂亦声。 (丂读kǎo)” 甲骨文、 金文、 石鼓文及小篆字形近似, 顺序写作 “” 。其中“”是直柄或曲柄锛斧的形状; “” 表示劳动时发出的声音,如劳动号子或助力声。“”也是“” 的初文(歌 是劳动号子的延伸)。“”字金文是在 “” 旁加语言的 “” 。此字也表 示大声责斥的“” 。小篆分成两个写法, 即 “” (歌)与 “” (謌)。 隶书(汉《乙瑛碑》 )写作 “” , 虽已成今文, 但与古文字的结构相同。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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