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科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十人。南京亦置,设给事中一人。永乐中,六科自为一署。兵科掌监视武臣贴黄诰敕及兵部引选之请旨、武官领文凭之画字等事。清代沿置,设都给事中满、汉各一人,左、右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汉给事中二人。康熙定置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掌稽核军政,注销兵部、銮仪卫、太仆寺等衙文卷之事。雍正元年(1723),改隶都察院。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