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为控制授惠范围而实行的制度。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的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经济状况达到一定的富裕标准后,根据发达国家的给惠方案,便不能继续享受普惠制的差别和更加优惠的待遇。这种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被认为已从普惠制受益者身份毕业,将以“发达的”、“工业化”的国家和地区的身份参与国际分工。随着这种资格的承认,往往还要撤销在贸易减让、金融措施、国际援助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目前巴西、韩国、新加坡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均已从普惠制中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