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民官 bǎo mín guān
古代罗马的一种特殊官职。约公元前494年平民与贵族斗争取得第一次重大胜利后的成果。每年由平民大会(特里布大会)选出。初为两人,后人数增加,最多时达十人。职责是维护平民利益,人身不可侵犯,有权对行政长官和元老院侵犯平民利益的命令和决议予以否决。帝国时代已形同虚设。
国语辞典
注音 ㄅㄠˇ ㄇㄧㄣˊ ㄍㄨㄢ 拼音 bǎo mín guān
古羅馬保護平民利益的官職。由平民會議中選出兩名,主持會議,對元老院違背平民利益的決議,有否決權,以避免執政官對政務的獨裁。亦稱為「護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