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敕

明敕    míng chì

亦作“明疎”。明白地训示或告诫。《汉书·平帝纪》:“其明敕百寮,妇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岁以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无得繫。”《后汉书·黄琼传》:“明勑近臣,使遵法度。” 唐 韩愈 《论淮西事宜状》:“宜明勑诸军,使深知此意。”


扫描版:「明敕」在《汉语大词典》第7064页 第5卷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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