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襄公四年》:“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于《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忘其国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兽臣司原,敢告仆夫。’《虞箴》如是,可不惩夫?”于是晋侯好田,故魏绛及之。
虞人,周代掌管山泽、田猎的官员。周太史辛甲命百官作箴词。虞人作箴词劝诫周天子不要耽于畋猎而不顾国家。后用为谏止打猎的典故。
唐.白居易《寄唐生》诗:“功高虞人箴,痛甚骚人辞。”
【顺接】:箴规磨切
【顺接】:敬授良箴 敬守良箴 有玷官箴 金人之箴 丹扆六箴 一语成箴
【逆接】:乘敌不虞 备预不虞 安不忘虞 灭虢取虞 高枕勿虞 以防不虞 高枕不虞 衔橛之虞
【逆接】:虞歌诀别 虞舜薰弦 虞泉日沉 虞虢相依 虞卿双璧 虞翻南海 虞姬永别 虞延纵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