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 的本义是引长、拉展。《说文》 : “曼,引也。” 《楚辞·九 章·哀郢》: “曼余目以流观兮,冀壹反之何时? ” 甲骨文的 “曼”字象上 下两只手把眼睛撑开拉大。金文1和小篆在撑大的眼睛上加一 “冃” 。冃是 “帽” 的本字,在这里既用作声符,也表示蒙住眼睛,使撑开拉大眼睛的意 义更加明确。古人以大眼睛为美,故引申柔美,如轻歌曼舞。汉隶书( 《曹 全碑》 )在变革小篆笔画时,将下边的 “又”写成“寸” ,寸在古文字中与 “又、手” 相同,混作 “手” 义。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