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㠯

读音:yǐ
甲骨文1;甲骨文2;甲骨文3;甲骨文4;金文1;金文2;金文3;金文4;石鼓文;小篆㠯;小篆以;隶书

”本义是使用。 甲骨文写作“” , 像耕地用的 “” (㠯), 或加“”旁写作“” 。金文、石鼓文随甲骨文写作“”。小篆将此字亦分为二, 写作“”和“” , 与甲、金文一脉相承。 《说文》: “㠯(以),用也。”隶书《史晨碑》写作“”。

注: 甲骨文字形另有他说。参看 “底、氐”等释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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