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的本义是到,至,止。《说文》 : “各,异词也。从口,夂。 夂者,有行而止之,不相听也。”此是后起引申义。甲骨文、金文、《石鼓 文》、小篆等字形略异, 但基本字素相同, 顺序写作 “、 、 、 ”。 其中 “、 、 、” 表示居所和洞穴出入口; “、 ”表示脚, 脚 到之处自然有至、到义; 有 “彳” (读chì,是 “行” 的省文)者表示行走。 隶书(汉《乙瑛碑》 )写作“” , 成为今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