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 是个部首字。也是古代的酒器。亦量具。《说文》: “斗,十升 也。象形, 有柄。 ” 甲骨文、金文及秦简写作“、 、 、 、 ” , 正象 有柄之斗勺形(见图)。小篆在统一文字时, 为规范笔画, 便于书写, 将形容 体改为两斜划, 写作“” 。失去勺形。隶书在此基础上将两斜划改为两点, 写 作“” , 完全脱离了古文字的初形, 从此成为今文。后与争斗的“鬥”混同并 成其简化字。
“㪵” (读bàn)是将物品经称量后分为两半。 《说文》: “㪵, 量物分半 也。从斗, 从半, 半亦声。 ”金文1写作“” 。左边是将牛分解开, 即“半” 字; 右边是“斗” 。 金文2-3写作 “、 ” 。上边是“八”字, 八是两分的意 思,仍可会意分成两半。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