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 是以木柱支撑屋顶的简易房舍。《说文》 : “舍,市居曰 舍。 ” 意思是市场上临时搭建的简易房舍。 甲骨文写作 “” , 上象 室顶,下象木柱(带杈的树干) ,是无墙的棚式简易房,与 “余” 字相 同( “余” 借指第一人称,实为房舍形) 。为别于 “余” 字,金文下加 “口” 字, 写作 “、 ” 。 小篆随金文写 “” 。 隶书(汉简、 《史晨 碑》 )写作 “、 ” , 变成今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