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吅” 是“喧” 的初文。指众人大喊,声音嘈杂。《说文》: “吅,惊 呼也。从二口。 ” 甲骨文、小篆字形无别, 写作“、 ” , 均用二口表示 多口, 会意喧哗。小篆中另有“” (讙)字表示此义。 《说文》: “讙, 哗 也。从言,雚声。”属形声字,不多用。后用 “口”作形符,加声符“宣”成 “喧”字,使用至今。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