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官署名。辛亥革命后的责任内阁。国务院设国务总理、行政各部和各部总长,国务院各直辖机关构成内阁。国务总理和各部总长均称国务员,总理为行政首长,通过国务会议处理重要国务,对国会(参议院)负责。1914年袁世凯取消责任内阁制,代之以集权独裁的总统制。内阁被解散,于总统府设政事堂,置国务卿一人,听命于总统。各部组织犹存,但性质地位则发生变化,总长由国务员降为总统属员。1916年袁世凯死后,恢复责任内阁。1924年段祺瑞组织临时政府,段以临时执政为国家元首身份而兼行政首长,根本不设国务院,由执政直接指挥各部。次年复设国务院,任命国务总理,但内阁无实际独立职权,与袁世凯的政事堂、国务卿相等。1927年张作霖就任陆海军大元帅,复置国务院,而强调国务会议作用,各部均由国务员分管,直属大元帅,由大元帅任免,国务总理行政首长地位大大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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