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永弃用原名“并”,易为“永”。

公元-14年 十一月
谷永弃用原名“并”,易为“永”。

《汉书•谷永传》卷八十五:“本名并,以尉氏樊并反,更名永云。”按,此年十一月樊并反,谷永易名当在此时。
内容推荐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