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凯赋重阳诗。

公元1379年 九月
袁凯赋重阳诗。

《海叟集》卷四《己未九日对菊大醉戏作四首》其一:“老夫爱此黄金蕊,儿子须将白酒除。直到残阳下天去,更添灯火照欹斜。”其二:“遮莫邻家酒已无,教儿更往远村沽。老夫强健如平日,醉过三更不要扶。”其三:“只今何处无黄菊,醉着茅茨有几人?贤妇稍能知此意,杀鸡为黍莫辞贫。”其四:“纵道今年抒轴贫,乃翁才力不超群。明朝若卖长门赋,还尔黄金一百斤。”题下注:“洪武十二年。”[按,《海叟集》卷三有“七人四百九十岁,吴家堂上看花灯”语,时洪武乙丑十八年,七人平均年70岁。可知,《己未九日对菊大醉戏作》之己未,为洪武己未,非元延祐己未。细味诗意,凯此时当乡居,不在朝廷。然凯自洪武三年人朝为御史,十四年春始得放归。中间或曾归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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