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日,诏改皇庆三年为延祐元年。

公元1314年 正月
二十二日,诏改皇庆三年为延祐元年。

《延祐改元诏》(正月丁未):“惟天惟祖宗眷佑有国。朕自即位,于今四年,比者阴阳失和,星芒示儆,岂朕躬修德之未至欤?抑官吏之未选,而政令之或乖欤?思以回天心,召和气,侧身修行,实切余衷,庸欶攸司各共乃职,爰布惟新之令,诞敷济众之仁,可改皇庆三年为延祐元年。於戏!以实应天爰,聿新于庶政,用孚有众同,保合于太和。”诏为程钜夫所拟。邓文原《奉题延祐宸翰诗序》:“钦惟仁宗上承祖武,搜罗俊彦,求治靡宁,尤尊礼儒臣,务敦风化。”(《元文类》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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