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度量衡

战国时期各国度量衡各不相同。以度来说,各国尺寸长短不一。以量来说, 更为混乱。如秦以升、斗、桶(斛)为单位,均以十进位;齐以升、豆、区、釜、钟为单位,姜齐时升、斗、区均为四进位,而以十釜为钟,田氏代齐后又改为升、斗、区,各为五进位,仍以十釜为钟。其他各国也各不相同。在衡制方面,各国也不一致,有的以铢、两、斤、钧、石为单位,有的以镒为单位,换算很不方便。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下令以商鞅变法时制定的度、量、衡为标准,推行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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