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毁天枢,李休烈作诗咏其事。

公元714年 三月
诏毁天枢,李休烈作诗咏其事。

《通鉴》卷二一一:“三月……毁天枢,发匠镕其铁钱,历月不尽。”大唐新语卷八:“开元初,诏毁天枢,发卒销烁,弥月不尽。洛阳尉李休烈赋诗以咏之曰:‘天门街里倒天枢,火急先须卸火珠。计合一条丝线挽,何劳两县索人夫。’先有讹言曰:‘一线天,挽天枢。’言其不经久也。故休烈赋诗及之。士庶莫不讽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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