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钱

宋代免役钱、助役钱、免役宽剩钱的总称(详“免役法”)。主要用于募役雇值,亦用以增吏禄,有余则封桩以备不时之需。熙宁九年(1076),全国共收役钱一千零四十一万四千五百五十三贯石匹两,支出六百四十八万七千六百八十八贯石匹两,剩余三百九十二万六千八百六十五贯石匹两。后多沿其制,而折钱数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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