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文

女真文    nǚ zhēn wén
1.女真族创制的文字。参考契丹字和汉字制成。有大字﹑小字两种。大字为完颜希尹与叶鲁奉金太祖命制造,天辅三年(公元1119年)颁行。小字颁布于熙宗天眷元年(公元1138年),皇统五年(公元1145年)始用。传世女真文字仅一种,明代仍在使用;是大字或小字,学术界尚无定论。

国语辞典

注音 ㄋㄩˇ ㄓㄣ ㄨㄣˊ  拼音 nǚ zhēn wén
我國金代女真人參照漢字所創制的文字。分為大字、小字兩種。女真大字於金太祖天輔三年(西元1119)制定頒行。金熙宗天眷元年(西元1138)又制新字,於皇統五年(1145)頒行,稱為「女真小字」。金亡後,女真字在東北地區仍有少數人使用。明代中葉後,逐漸廢行。如今流傳下來的女真文字只有一種,為明代所編華夷譯語中所收錄的女真館來文、女真館雜字及一些石刻。
扫描版:「女真文」在《汉语大词典》第5329页 第4卷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