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讁

【酉集上】【言字部】

【廣韻】同謫。【小爾雅】責也。【詩·邶風】室人交徧讁我。【傳】責也。【周語】秦師必有讁。【註】猶咎也。【前漢·武帝紀】發責吏穿昆明池。【師古註】吏有罪者,發而役之。 

又【揚子·方言】過也。南楚以南,凡相非議人謂之讁。【郭註】讁,音賾,謂罪過也。亦音適,罪罰也。 

又【集韻】通作適。【詩·商頌】勿予禍適。【毛傳】過也。韓詩云:數也。【朱傳】適、讁通。【前漢·武帝紀】發天下七科讁出朔方。【史記·大宛傳】作七科適。


 扫描版:「讁」《康熙字典》页码:11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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