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译加乌斯。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著有《法学阶梯》,在书中自称属于萨比努斯派。该书分人、物(包括债)、诉讼三篇,被长期用作法科学生的课本,并成为《优士丁尼安法学阶梯》的蓝本。还著有《十二表法注释》、《日常法律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