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合作主义的一个流派。1880年左右倡导于法国的尼姆城(Nimes)。主要代表人是德蒲亚夫(Emile de Boyve,1840—1922)、法布尔(Auguste Fabre,1838—1922)和季特。他们认为“合作”是自然界的规律,一切经济事业都可以采用合作的方式来经营;主张阶级联合,反对阶级斗争,用“合作主义”来解决所谓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