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王夫之著。收入《船山遗书》。六卷。引申《尚书》中某些观点,抨击明代政治,批判老庄、程朱、陆王之学和佛教的“惟心惟识”之论,从朴素唯物主义角度阐明了“能”(认识主体)与“所”(认识对象)的关系,提出“因所以发能”、“能必付其所”等命题,反对“离行以为知”,强调“行”的重要性。但他所讲的“行”只是指一般应事接物和伦理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