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

董必武   dǒng bì wǔ

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人。原名贤琮,字洁畬,号璧伍,又名用威,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11年加入同盟会,参加辛亥革命。1914年留学日本,1917年毕业于东京私立日本大学。1920年秋与陈潭秋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湖北省委委员。1924年国共合作后,领导筹建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并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湖北省政府农工厅长。1928年赴莫斯科学习。1932年回国,后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兼最高法院院长。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代主席。抗日战争时期是中共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曾在武汉重庆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后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建国后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委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理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和修改工作。是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第七至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1975年4月2日在北京病逝。著作和诗词分别收入《董必武选集》《董必武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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