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降捕捉。 宋 赵昇 《朝野类要·班朝》:“军头引见司等子驱拥有罪之人朝见也。向来 绍兴 末年, 四川 宣抚司管押到招捉北界伪知 虢州 完颜守能 ,知 商州 折可直 ,尝如此。”
2. 招亲;婚聘。 宋 无名氏 《张协状元》戏文第二一出:“出得几多钱,招捉那状元为姻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