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言

弃言    qì yán
1.背弃诺言。
2.已经废弃之言。

国语辞典

注音 ㄑㄧˋ ㄧㄢˊ  拼音 qì yán
1. 未能實踐諾言。
   ▶ 《左傳.宣公十五年》:「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王棄言焉。王不能答。」
2. 已經廢棄的言論。
   ▶ 《新唐書.卷一四五.黎幹傳》:「玄所說不當於經,不質於聖,先儒置之不用,是為棄言。」
参见:棄言
扫描版:「弃言」在《汉语大词典》第6192页 第4卷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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