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厅

清雍正元年 (1723) 置,属台湾府。寄治彰化县城。九年 (1731) 移治竹堑 (今台湾省新竹县)。辖境相当今台湾新竹、宜兰以北地区。光绪元年 (1875) 裁厅,改设新竹县。


清雍正元年(1723年)分诸罗县北境置,初寄治于彰化县城,九年移治竹堑,即今台湾省新竹县。属台湾府。辖境相当今台湾省苗栗、宜兰两县以北地区。嘉庆十六年(1811年)东北部析置噶玛兰厅,辖境略有缩小。光绪元年(1875年)废,改设新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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