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张允济传》载:隋 大业年间,张允济为武阳令。邻县元城有人持所畜母牛依其妻家八九年,牛繁殖至十余头。及将与妻家分居,妻家不与牛,诉讼累年不得决。其人诉于允济,允济缚之,以衫蒙其头,带至妻家村中,谓捕盗牛贼,召集村中之牛,各问牛的来处。妻家恐被连累,指引起诉讼之牛曰:“此是女婿家牛,非我所知。”允济于是揭开蒙着女婿头的衣衫曰:“此即女婿,可以牛归之。”妻家叩头谢罪。后因以“赘婿得牛”为断狱明决之典。宋 黄庭坚《送徐隐父宰余干》诗:“赘婿得牛庭少讼,长官斋马吏争廉。”
【顺接】:牛山哀泣 牛继马后 牛心古怪 牛高马大 牛蹄之涔 牛溲马渤 牛衣对泣 牛马生活
【顺接】:扛昇抃牛 西去青牛 赘婿得牛 气喘如牛 宁戚饭牛 太庙牺牛 克殷休牛 去马来牛
【逆接】:悬疣附赘
【逆接】:赘婿得牛 赘食太仓 赘阉遗丑 赘壻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