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貌的 “貌”字甲骨文、金文均写作“ 、 ”上边是“白”字, 是人 面的概括形,下边是 “人”字。古人也认为,面白的人为好看的容貌。《说 文》: “皃,颂仪也。从人,白象面形。” 金文2、“说文籀文” 分别写作 “、 ” , 增加了动物“马”或“豸”字, 使面貌的含义扩大到了动物。 小篆除将“皃”保留下来作为本字外,另按“说文籀文”的结构将“皃”改为 “頁” (古文字中表示人面的字) ,于字义不悖。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