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 字本指破坏、伤害,后引申作乱、盗窃。《说文》 : “贼,败 也。 ”金文写作“” , 由 “人”持“戈”对“贝”三部分组成, 表达了 以武力夺人财富的字义。 《楚帛书》、小篆写作“、 ”,将“人” 、 “戈” 合为 “戍” ,成为卫戍(保护)财物,但也反证防贼的字义。隶书 写作 “” 。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