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 持

读音:sì
金文1;金文2;金文3;金文持;金文持;侯马盟书;楚简;楚帛书;石鼓文;小篆寺;小篆持;隶书寺;隶书持

”本义是官署,如大理寺(国家司法衙门)。《说文》: “寺,廷 也,有法度者也。” 寺字上边是篆文的止(即足) ,表示足迹所至,也作停 止和住讲; 寺的下边是“寸” ,寸在篆文中表示法度,止、寸合起来会意执 法的人所到所住的地方。后来由于东汉明帝夜梦金人,恰值古印度(天竺)僧 人用白马驮佛经来中国,明帝命其住在鸿胪寺(国家礼仪机关),从此由官府 引申为寺庙。此后凡僧人的居所和供佛之处称为寺。“”在初期也指手持、 拿着,即 “” 。“” 最初字形偏少,也借用 “”作“” 。战国时金文 写作“” , 与 “”字形不合, 或为借用。小篆在 “” (寺)旁加 “” (手)写作“” 。 《说文》: “持, 握也。从手, 寺声。 ”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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