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贤常作诗自警,兼遗子孙。

公元1014年 六月
齐贤常作诗自警,兼遗子孙。

虽词语质朴,而事理切当,足为规戒。其诗曰:“慎言浑不畏,忍事又何妨。国法须遵守,人非莫举扬。无私仍克己,直道更和光。此个如端的,天应降吉祥。”余尝广其意,就每句一篇,命曰《八咏警戒诗》。 (吴处厚青箱杂记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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