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运动

辛亥革命前夕中国人民反对清政府对外出卖铁路主权的爱国运动,亦称保路风潮,是收回利权运动的继续和发展。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将已准归商办的川汉、粤汉铁路收归国有,随后又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订立《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将路权出卖给帝国主义。清政府出卖路权的罪行,引起湘、鄂、川、粤四省与铁路有紧密联系的广大群众的愤怒,也直接侵犯了地方绅商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四省迅速掀起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保路运动。运动开始时是由立宪派领导的,采用开会宣传、进京请愿的方式,要求清政府收回成命,力图将运动限制在“文明争路”的范围内。但清政府悍然拒绝并严禁保路运动。广大群众逐渐突破“文明争路”的束缚,长沙、株州万余工人举行罢工示威,湖北宜昌数千筑路工人与清军发生武装冲突,湖南学生罢课抗议清政府的卖国行径,留日学生与海外华侨也坚决主张和清政府抗争到底。四川的保路运动尤为激烈,各地纷纷成立保路同志会。8月24日(七月一日)成都召开有万人参加的保路大会,号召罢市、罢课、抗粮抗捐。四川的革命党人和哥老会力图把保路风潮引向武装起义。9月17日(七月二十五日)清四川总督赵尔丰诱捕保路同志会代表罗伦、蒲殿俊等,封闭铁路公司,愤怒的群众数万人齐集督署门前要求释放被捕人员,赵尔丰竟下令开枪打死群众几十人,造成流血惨案。消息传出,全省沸腾,各地纷纷组织保路同志军,发动武装斗争,旬日间就有十几万起义军进攻成都。保路运动的猛烈发展使清政府惊慌万状,急忙从湖北调新军入川镇压,湖北新军中的革命党人趁机发动武昌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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