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经历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级官员时,即管理土府事务,尽守土安民,修职贡,纳租赋,听征调等应有的职责。其考核、品阶、晋升、降调、革除、承袭等隶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但甚少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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