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儿必

蒙元官名。又译“扯儿宾”、“彻儿必”、“阇里必”。《元朝秘史》简释为“官人”,无详解;《蒙古译语》释为“宰相”;《登坛必究》译作“把总”;那珂通世《成吉思汗实录》解释为“侍从官”。近人依其职守,认为近似“侍中”、“常侍”,与掌诸王朝觐傧介事之内八府宰相职同。宋淳熙十六年(1189),铁木真(成吉思汗)即蒙古部汗位时始置。嘉泰四年(1204),用兵乃蛮部前,复健全此制,设6种扯儿必官,随行左右,分掌内府各种事务。如多歹扯儿必总管宫内婢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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