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篆采;
隶书采;
隶书彩
“采”是采集、摘取的意思。甲骨文、金文、小篆都是象用手爪在树木上
摘取果实或叶子的形状。 甲骨文写作“
” , 金文、小篆变作“
、
” 。
但“采”字上的“手”未变,仍随甲骨文写法,并成为与 “手” 同义的“爪”
字。 “采”字下边的 “木” 字甲骨文也有写作 “
”, 象枝头长有果实或叶
子的形状。手(爪)在上表示摘取,字义非常明显。“采”在古文中同 “彩”
字。后加“彡” (读shān)成“彩” ,专指色彩。
隶书将小篆的 “
” (爪)写作 “
” , “
” (木)写作“
” , 彻
底脱离了古文字。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