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說
书名《禮說》
书名 礼说
作者惠士奇
版本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
分类經部>禮類>周禮類
下落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内容 國朝惠士奇撰。士奇有《半農易說》,已著錄。是編不載《周禮》經文,惟標舉其有所考證辨駁者,各為之說,依《經》文次序編之,凡《天官》二卷,計六十一條。《地官》三卷,計六十三條。《春官》四卷,計九十五條。《夏官》二卷,計六十一條。《秋官》二卷,亦六十一條。《考工記》一卷,計四十條。古圣王經世之道,莫切於《禮》,然必悉其名物而后可求其制度,得其制度而后可語其精微,猶之治《春秋》者不核當日之事實,即不能明圣人之褒貶。故說《禮》則必以鄭氏為宗,亦猶說《春秋》者必以左傳為本。鄭氏之時,去周已遠。故所注《周禮》,多比擬漢制以明之。今去漢末復閱千六百年,鄭氏所謂猶今某物、某事、某官者,又多不解為何語。而當日經師訓詁,輾轉流傳,亦往往形聲并異,不可以今音、今字推求。士奇此書,於古音、古字皆為之分別疏通,使無疑似。復援引諸史百家之文,或以證明周制,或以參考鄭氏所引之漢制,以遞求周制,而各闡其制作之深意。在近時說《禮》之家,持論最有根柢。其中如因巫降之禮,遂謂漢師丹之使巫下神為非惑左道;因《貍首》之射,遂謂周萇宏之射諸侯為非依物怪;因庶民攻說,翦氏攻禜,遂謂段成式所記西域木天壇法禳蟲為周之遺術:皆不免拘泥古義,曲為之詞。又如因含玉而引及餐玉之法,則失之蔓衍。因《左傳》稱仍叔之子為弱,遂據以斷犁牛之子為犢,亦失之附會。至於引《墨子》以證司盟之詛,并以證《春秋》之觀社,取其去古未遠,可資旁證可也,遂謂不讀非圣之書者非善讀書,則詞不達意,欲矯空談之弊,乃激而涉於偏矣。然統觀全書,徵引博而皆有本原,辨論繁而悉有條理。百瑜一瑕,終不能廢其所長也。
说明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影印 检索其他古籍

本站百万册影印古籍、海量资料;切换到【影印古籍】栏目,或直接从上面的搜索框输入检索即可。

皇明人物考六卷坩大明臣論斷一卷 吳郡張大復先生明人列傳稿不分卷 皇明十六種小傳四卷 明人小傳不分卷 明人列傳不分卷 明人列傳一卷 明人傳抄不分卷 明碑傳集不分卷 擬明代人物志十卷 明朝百家小傳二卷 明高士傳二卷 明高士傳二卷 皇明帝后紀畧一卷 皇明帝后紀畧一卷附藩封一卷 皇明帝后紀畧一卷附藩封一卷 皇明帝后紀畧一卷附藩封一卷 皇明後紀妃嬪傳不分卷 諸王會要一卷 七太子傳一卷 皇明同姓諸王表不分卷 同姓諸王表二卷傳三卷附異姓三王孔氏世家 諸王宗室列傳不分卷 藩獻記四卷 藩獻記四卷 藩獻記一卷 廟祔十五王傳一卷 異姓諸侯表一卷傳二卷 忠義傳一卷 皇朝名臣言行通錄十二卷 名臣記三十卷 皇朝名臣錄贊一卷 新刊皇明名臣言行錄四卷 新刊皇明名臣言行錄四卷 皇明名臣言行錄新編三十四卷 皇明名臣言行錄繹二卷 近代名臣言行錄十卷 近代名臣言行錄十卷 皇明名臣言行錄前集十二卷後集十二卷續集八卷 皇明名臣言行錄前集十二卷後集十二卷續集八卷 皇明名臣言行錄新編四十四卷 國朝名臣言行畧四卷 明名臣言行錄九十五卷 國朝名世類苑四十六卷 聖朝名世考十一卷 皇明開國功臣錄三十一卷續編一卷 造邦賢勳錄畧一卷 造邦賢勳錄畧一卷 造邦賢勳錄畧一卷 皇明開國臣傳十三卷 遜國臣記八卷 皇明名臣琬琰錄二十四卷後集二十二卷 皇明名臣琬琰錄二十四卷後集二十二卷 皇明名臣琬琰錄二十四卷續錄二十二卷 皇明名臣琬琰錄二十四卷後集二十二卷續集八卷 皇明名臣琬琰錄二十四卷後集二十二卷續集八卷 皇明名臣琬琰錄二十四卷 皇明名臣琬琰錄續集八卷 琬琰廣錄不分卷 琬琰錄一卷 殿閣詞林記二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