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刚峰居官公案传》四卷七十一回成书刊行,题“晋

公元1606年 是年夏
  《海刚峰居官公案传》四卷七十一回成书刊行,题“晋人羲斋李春芳编次”。

李春芳《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序》有云:“余偶过金陵,虚舟生为予道其事若此,欲付诸梓,而乞言于予。余亦建言得罪者,忽有感于中,因喜为之序。万历丙午岁夏月之初吉,晋人羲斋李春芳书于万卷楼中。”则小说作者当为虚舟生,而非李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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