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献忠(1483—1559)《长谷集》由其门人董宜阳编定,松江府

公元1564年 本年
徐献忠(1483—1559)《长谷集》由其门人董宜阳编定,松江府知府袁汝是与其乡士大夫醵金刊行。

其生卒年据《明人传记资料索引》王世贞《奉化知县徐先生献忠墓志铭》:“嘉靖己巳秋八月三日,吴兴寓公、前奉化县长谷徐君捐馆舍,春秋七十有七。”“己巳”或为“己未”之误。《湖州市文化艺术志》第二章《人物简介》标其生卒年为(1469—1545),断“己巳”为‘乙巳(1545)’之误,似太早。《静志居诗话》卷十四《徐献忠》:“徐献忠字伯臣,松江华亭人。嘉靖乙酉举人,知奉化县,及卒,友人私谥曰贞宪先生。有《长谷集》。长谷以作者自期,持论谓:‘诗人之作,代出意匠,以增前人之能。’旨哉言也。其比六朝声偶,品唐诗,原乐府,皆有功后学,惜其书不盛行。诗亦冲澹无累句,特少警拔耳。”《四库全书总目》著录徐献忠《吴兴掌故集》十七卷、《水品》二卷、《长谷集》十五卷、《乐府原》十五卷、《金石文》七卷、《六朝声偶》七卷。《长谷集》提要云:“是集赋一卷,诗三卷,文十一卷。嘉靖甲子,松江府知府袁汝是与其乡士大夫醵金刻之。编次者,其门人董宜阳也。朱彝尊《诗话》称其诗冲澹无累句,所少者警拔。足为定评。至其论松江加耗、守备、钱法、水利诸书,条析利弊,皆颇详悉,在一乡亦足资考核焉。”《明诗纪事》戊签卷十五录徐献忠诗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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