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戌朔(一日),次陕州,召草泽魏野,辞疾不至。

公元1011年 三月
甲戌朔(一日),次陕州,召草泽魏野,辞疾不至。

野居州之东郊,不求闻达。赵昌言寇准来守是州,皆宾礼焉。为诗精苦,有唐人风。契丹使者尝言:本国得其《草堂集》半帙,愿求全部,诏与之。野既辞,召命即遣使,图上其所居,令长吏常加存抚。(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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