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有誉(1519—1554)告病,将归岭南。

公元1552年 春
梁有誉(1519—1554)告病,将归岭南。

梁有誉刑部山西司主事弇州四部稿卷三十三有诗《春夕同于鳞、子与访公实,时公实在告,将归岭南,分韵得声字》梁有誉字公实。《沧溟诗集》卷七有诗《五日同子与、子相过公实,时公实在告》,据此,则梁有誉端午犹未起程。
内容推荐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