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置六科取士法。

公元1156年 四月
宋置六科取士法。

续资治通鉴卷一三一:“戊戌,置六科以举士。一曰文章典雅,可备制诰。二曰节操公正,可备台谏。三曰法理皆通,可备刑谳。四曰节用爱民,可备理财。五曰刚方恺弟,劳绩著闻,可备监司郡守。六曰知几识变,智勇绝伦,可备将帅。令侍从岁举之,如元祐中司马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