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禁南方民间杀人祭鬼。

公元1153年 七月
宋禁南方民间杀人祭鬼。

续资治通鉴卷一三〇:“戊申,将作监主簿孙寿祖,言:‘湖广夔峡,多杀人以祭鬼。近又寝行于它路,浙路有杀人而祭海神,川路有杀人而祭盐井者。请饬监司州县,严行禁止,犯者乡保连坐,仍毁巫鬼淫祠,以绝永害。’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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